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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19-07-19 11:14:17阅读次数:0

教务处是在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的综合职能机构,负责全校教学管理工作。主要职责范围是: 

(一)组织各专业部制定各专业、各年级的实施性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和教学规章制度。对学校专业调整和招生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。

(二)检查教学计划、教学进度和教学质量实施情况,提出改进教学工作、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办法,组织和安排全校性公开课。 

(三)编发全校课程表,统筹安排教学进程,协助、组织教学参观、实验、实习等教学活动,负责临时调课工作。

(四)协助教学主管校长做好教学人员的聘请、接待和管理工作。

(五)负责学校考务、学生成绩管理和教学方面的学籍管理工作,负责教学报表统计。

(六)收集整理有关教学工作的各种资料,管理教学档案。

(七)参与做好对教师的业务考核;提出师资进修意见。

(八)提供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学参考资料,做好教材的征订、发放工作。

(九)统筹安排全校教室,管理全校实验实训室,并对实验实训室建设提出意见。

(十)执行教职工的考勤请假制度。

(十一)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参加各专业技能证书的培训、考核工作。

(十二)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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